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38,558.97 万元);
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
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
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说明。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兰信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
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有效,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