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人力
资源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信息系统管理、投资管理、法律事务、关联交易、内部监督(内部审计)等。
资金活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偿还、借款融资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投资管理、信息披露、
内部监督(内部审计)、销售管理等。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
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2.5%≤ 错 报 < 营 业 收 入 总 额的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说明:
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汇总认定时,内部控制缺陷引起的错报与损益相关的,以营业收入
作为定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引起的错报与资产负债相关的,以资产总额为定量指标。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企
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或涉嫌舞弊,或者员工存在串通舞弊情形给
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即更正由于舞弊或者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
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引起企业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定量金额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
失达到 1,500 万元(含) 失 为 750 万 元 ( 含 ) 至 失为 5 万元(含)至 750
及以上。 1,500 万元(不含)。 万元(不含)。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重要缺陷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一般缺陷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平稳有效,各项控制制度与流程执行到位,有效保障经营管
理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内控体系与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相适配,为
公司规范运营提供坚实支撑。2026 年,公司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内控规范,持续优化内控与风险管
理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刚性,提升内部监督效能与信息披露质量,聚焦高风险领域从严管控,推动公司
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保障公司长期稳健、高质量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黄丙娣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