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陆家
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内外部审计工
作等方面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
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员会委员等职务。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调整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杜少雄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琳琳女士、杜少雄先生、
王韫女士、孙加锋先生及何万篷先生五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琳琳女士
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主任委员王琳琳女士作为高级会计师,具备丰富的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
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规定的职责。
二、2025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讯表决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 议题
时间
沟通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内审工作计划》
会议
制审计单位的方案》
沟通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会议
估报告》
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检查报告》
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沟通
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4 日 2、审议《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临时会议
注: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督促公司定期报告准确、及时披露。
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方面,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普华永道”)就审计策略、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
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会计处理和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存在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并同意将公司以上定期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对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与普华永道就年度总体审计方案、工作时间安排、风险评估初步考虑、
关键审计事项及内控审计整体策略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
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方面,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审议通过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会计
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认为普华永道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
计结论公正、客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确
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于 2025 年 2 月审议通过了
《选聘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方案》。鉴于公司原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所提供的服务情况良好,具备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且愿意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审议通
过了《聘请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继续
聘请普华永道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执行
情况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2025 年 2 月,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认
真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内审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 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提出
了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督促公
司职能部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推进公司内控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公司出具
的内控评价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同时,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职能
部门及外部内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保持积极沟通,跟踪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和科学性提出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资料,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监管机构对上
市公司治理的总体要求。
(1)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管理、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
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并分别于 2025
年 4 月、2025 年 7 月,听取了《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和《2025 年上半年重大事项规范运作专项检查报告》。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不存
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2)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职能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
积极协调各方工作,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进展和重点关注事项,从专业角度提出
工作建议和要求,保证审计工作按照既定的时间及计划完成。
(3)指导和监督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1 月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后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
和指导作用。
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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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