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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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委员回
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讨论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    是否在公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获得的税前薪酬    司关联方
                               总额(万元)     获取薪酬
 黄丙娣      董事长、总裁        现任       257.14     否
 刘文清      董事、副总裁        现任       110.78     否
 朱海涛          董事        现任       61.22      否
陈亦文             董事             现任     2.88    否
饶健华        董事、财务总监             离任     67.20   否
黄桂莲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周荣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刘庆伟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否
 凌炜           财务总监             现任     30.37   否
 张媚          董事会秘书             现任     67.37   否
  注: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不同岗位职务的,披露的薪酬金额为合
计薪酬总额;报告期内离职或离任的,披露的薪酬金额为该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在报告期内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薪酬金额的披露口
径为按权责发生制应归属于本报告期(2025 年度)的年度现金薪酬,包括基本
工资、绩效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补贴等(不包括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归
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出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税前)。
  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分为基础薪酬、月
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其中:基础薪酬结合所承担的职责、所任职位的价
值、能力等因素确定;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所属主业经营企业的
年度经营目标、履职情况、工作绩效达成情况相挂钩。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薪酬、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
与年薪的占比:基础薪酬占年薪的比例为 50%,月度绩效薪酬占年薪的比例为 20%,
年度绩效薪酬占年薪的比例为 30%。
  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
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四)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分管工作成效情况按月发放,年度绩效
薪酬、超额奖励和专项奖励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进行考核的结果和年度报告审计结果分别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后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
重要依据。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以所负责、分管工作成效
和所属主业经营企业的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为主,主要包括:
  ①月度绩效考核:以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分管工作成效
情况作为月度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
  ②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和
所分管工作成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如公司所属主业经营企业实现年度净
利润超过年度经营目标的,可适当提取超额奖励。考虑财务审计及年度报告披露
等因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时间定为次年的 1-4 月份,最
后以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为依据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五)其他规定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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