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刘军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联电子”)于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持
股 5%以上股东刘军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33,333 股(即
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公司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军胜先生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公司近日收到刘军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刘军胜先生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570,163 股(占公司总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刘军胜先生自 2026 年 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133,26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00%,其持股比例从 10.9135%下降至 7.9135%。具体情况
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军胜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3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股票简称 奥联电子 股票代码 300585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3,570,163 2.0865
合 计 3,570,163 2.086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不适用
来源(可多选)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持有股份 17,111,100 10.0000 13,540,937 7.9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
的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
集中竞价交 2026-2-12 至
易 2026-3-12
刘军胜 大宗交易 2026-4-20 16.160 3,422,163 2.0000
合计 - - 5,133,263 3.0000
注:1、公司总股本有效基数为 171,111,111 股。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
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674,200 10.9135 13,540,937 7.9135
刘军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74,200 10.9135 13,540,937 7.9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1、公司总股本有效基数为 171,111,111 股。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
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