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A600845 B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 B 编号:临 2026-010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因公司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结合近期人员变动情况,需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对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
回购价格 14.1875 元/股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票共计 12,874,665 股。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发出《通知债权人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一)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回购注销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李永兵、吴新芳、卢健琦、张瑞斌、金云、路伟、
毕英杰、嵇小波、程玉宝、陈铁强、谭冠军、骆德欢、刘共华、王蔚林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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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退休,夏雪松、徐培杰、张强弦 3 人已调离公司,应根据《第三期激
励计划》规定,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
回购价格 14.1875 元/股予以回购。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本次回购(股)
合计 312,936
(二)因公司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回购注销
对照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
件,2025 年业绩指标中,2025 年度较 2021 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及 2025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等 2 项指标未达标,具体如下:
指标
业绩实绩 解锁比例 业绩达标条件
净资产 2025 年度净资产收益 2025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收益率 率 不低于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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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复 2025 年度较 2021 年度
-5.6% 否 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合增长率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净利润 2025 年度净利润现金 2025 年度净利润现金含
现金含量 含量 量不低于 90%。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现金含量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值。
因公司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第九章第二条第 5 款: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
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
理。”的规定,公司按照回购价格 14.1875 元/股回购 86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授予 回购股数 其中:
批次 合计(股) 1 期回购(股) 2 期回购(股) 3 期回购(股)
首批 11821593 0 0 11821593
预留
第一批
预留
第二批
合计 12561729 0 275220 12286509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 12,874,665 股公司 A 股股票且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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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符合实施回购注销的前提条件,回购对象、具体回购注销方案符合公
司《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为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宜履行了充
分且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决策内容符合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程
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
《第三期激励计划》等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合法有效,依法可以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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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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