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国润九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常
州珊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向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送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上述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03,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由 9.60%减少至 8.5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由
通知如下:
信息披露义
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人 1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天宁时代广场 A2701
信 息 披 露 义 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
务人 2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天宁时代广场 A2701
权 益 变 动 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26 年 4 月 20 日
间
股东国润九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珊瑚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于 2025 年 4 月 8 日-2025 年 7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权 益 变 动 过 股份 40,000 股;自公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披露其减持计划至今,通过
程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24,2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539,300 股。上述股东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来累计
减持 1,40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 长青科技 股票代码 001324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人
股份种类(A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B 股等)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A股 1,403,500 1.02% 1.02%
合计 1,403,500 1.02%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公司 占公司
剔除当 剔除当
股东 前回购 前回购
股份性质
名称 专用账 占总股 专用账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户股份 本比例 户股份 本比例
后的总 后的总
股本比 股本比
例 例
国润 合计持有
九号 股份
其中:无限
售 条 件 股 6,624,800 4.81% 4.80% 5,261,300 3.82% 3.81%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常州
售 条 件 股 6,624,800 4.81% 4.80% 6,584,800 4.78% 4.77%
珊瑚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上述
售 条 件 股 13,249,600 9.62% 9.60% 11,846,100 8.60% 8.58%
合计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股
东国润九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珊瑚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123,632.00 股,占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
司当时总股本的 2.99%,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履行已作出的承
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合计减持 40,000.00
诺、意向、计划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3%,减持期间已届满。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
股东国润九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珊瑚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130,232.00 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00%,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国润九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珊瑚出具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