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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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
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
(即 10,879,53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 21,759,075 股)。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 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选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 2024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
   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同时
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9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3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数 10,9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85,209,283 股)的比例的 1.00%,
最高成交价为 3.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2 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
下限(10,879,538 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
的《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均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
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
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
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于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期间,睿畅投资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89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累计增
持金额为 2,627.1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控股股东上述增持计划早于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已在回购报告书中披露,前后信息一致。
  除上述情况外,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
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
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股份           0          0   10,900,000     1.00
   无限售股份   1,087,953,783     100   1,073,759,283      98.94
   股份总数    1,087,953,783     100   1,085,209,283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
借。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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