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于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15.00 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
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
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6)。
(四)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五)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3 年 6 月 8 日为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0.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六)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
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 180.00 万股。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6 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七)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
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 135.00 万股。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八)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6 月 7 日结束,
公司将对在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合计 180.00 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
权在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合计 135.0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综上,公司本
次拟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15.00 万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
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鉴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6 月 7 日结束,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
合计 180.00 万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公司统一
办理行权事宜或由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注销
其持有的该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由于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
未达到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135.0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
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15.00 万份股票期权。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
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鉴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6 月 7 日结束,公司将对在公司
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
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三个行权期合计 135.0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15.00 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
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3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