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农”“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经审慎核查,对浙江大农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7号)核准,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7.50元/股,发行股数18,68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40,124,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801,886.79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323,110.71元。截至2022年12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72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432.31
项目投入 B1 4,080.67[注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3,059.43
利息收入净额 B3 556.58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C1 429.53[注2]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利息收入净额 C3 51.11
项目投入 D1=B1+C1 4,510.2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3,059.43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607.6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5,470.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3] F 5,470.36
差异 G=E-F
[注1]其中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置换金额501.76万元及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金额497.71万元
[注2]其中包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金额158.98万元
[注3]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活期存款余额970.36万元,购买的定期存款余额
[注4]本报告部分合计数折算万元后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
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街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横街支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
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横街支行
合计 - 9,703,615.60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
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
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资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产品尚有
产品 产品 收益 预计年化收
委托方名称 金额(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类型 名称 类型 益率(%)
浙江大农实业 银行 定期 固定
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 存款 利率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进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年度,公司
已等额置换募集资金158.98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七、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江大农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大农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浙江大农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
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荐机构
对浙江大农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编制单位: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432.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9.53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69.64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项目 本年度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含部分变更) 投入金额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1) (2)
)
高压柱塞泵及泵组系统产
是 9,432.31 429.53 4,510.21 47.82% 2026年6月 [注1] 否
品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 3,059.43 101.98%[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2,432.31 429.53 7,569.64 - - - -
公司“高压柱塞泵及泵组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已完成厂房主体建造、外墙粉刷、电梯
安装等工作,并购置了少量设备,但项目整体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使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
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在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实际经营需要的情况下,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审慎
)
起见,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进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年度,公司已等额置换募集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无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无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固定利率产品,本年度尚未实际结算投资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产品尚有4,500.00万元未到期,产品系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不存在质押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无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系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公司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