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利柏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173 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中汇会验[2025]100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885.40 万元,
利息收入 11.35 万元,理财收益 25.27 万元,手续费用及汇兑损益 0.48 万元,剩
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585.11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65,885.4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75,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565.63
二、募集资金净额 74,434.37
减:
本年度使用金额 65,885.4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48
加: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25.27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1.3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8,585.1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5 年 7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子公司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与
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江苏利柏特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天山支行
南通利柏特重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12904105010008)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2001012600879061)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自筹资金预 置换完 董事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置换金额
先投入金额 成日期 通过日期
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
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
注: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49,608.35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118.84 万元,合计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计划进行现金 计划进行现金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管理的金额 管理的方式
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
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协议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
押,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尚未 预计年
受托 产品 购买 起始 截止 归还 利息
委托方 产品名称 归还 化收益
银行 类型 金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金额
金额 率
招商银行点金 R1(谨
江苏利 招商银
系列看涨两层 慎型) 1.00%
柏特股 行股份 2025/ 2025/ 2025/
区间 31 天结构 风险 17,000.00 - 或 25.27
份有限 有限公 8/4 9/4 9/4
性存款 投资 1.75%
公司 司
[NSH08453] 产品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所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金翔 陈兴跃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434.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885.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885.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承诺投 募投项目 更项目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资项目 性质 (含部分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4)=(2)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变更) (3)=(2)-(1) /(1) 化
南通利
柏特重
工有限
公司大 生产建设 否 74,434.37 74,434.37 65,885.40 65,885.40 -8,548.97 88.51 2026 年 9 月 - 不适用 否
型工业
模块制
造项目
合计 - - 74,434.37 74,434.37 65,885.40 65,885.40 -8,548.97 88.5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投入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