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迪: 中迪投资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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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72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   专项说明           1—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CPA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72 号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投资”)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6]D-1290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
述,中迪投资连续六年经营亏损,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
余额为 40,405,483.66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453,524,393.82 元。这
些事项和情况,连同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迪投
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
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72 号
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
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
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基于中迪投资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我们判断存在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
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中迪投资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
露,该事项未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因此,我们认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不影响审计意见。
  三、合并报表整体重要性
  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人民币 103.82 万元,以营业收入
为基准,按职业判断确定的百分比计算得出。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为人民币 51.91 万元,系根据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
确定。
  上期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方法以资产总额为基准,本期重要性水平确定方法较
上期发生变化,系本年为首次承接,基于谨慎性考虑选择营业收入为基准。
  四、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中迪投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的具体影响
  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对中迪投资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如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72 号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迪投资连
续 五 年 经 营亏损,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 资金余额为
和情况,连同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迪投资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和变化情况
  由于中迪投资持续经营亏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并未显著减少,上
期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在本期未消除也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该事项不影响本期期初
数和本期审计意见。
   六、其他事项
  本专项说明仅供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迪投资定期报告审核之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用途。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72 号
(此页无正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东松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妍
     中国天津市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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