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王晓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晓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生,研究生学历,
企业管理硕士,三级教授;1984 年 7 月至 2021 年 11 月,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
学管理学院专业教师、教务处副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信息工程学院院长、信
息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2021 年 11 月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退休。曾在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担任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
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责的态度,出席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会次数(现场/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王晓萍 在职 6 6 0 0 否 3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
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
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参
加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建议,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
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风险及战略发展
等关键领域开展监督与评估。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自聘任以来,本人 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8 天。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
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
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跟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
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监管
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确保境内外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
公司信息。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披露内容,有效提升公司透
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规范治理筑牢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基础。
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
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
言和建议,热心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
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前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
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准确详
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资产的折旧年限由“20 年”变
更为“20-40 年”,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
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
关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0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16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40 万股,预留
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在 2025 年内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政策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夯实履职基础、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监督职
能,加大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主动加
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间的沟通与协作,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科学性,推
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报告完毕,谢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