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和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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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行使了独
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和平,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教研室助教、讲师,江南
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 2025 年共出席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
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异议情形。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
施了有效指导和监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度,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
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
相关规定,2025 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包括《关于关联方向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议
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提交至董事会
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单独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
东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
效运作;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积极参加年审会计师
沟通会,沟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年度报告审
计工作的进行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对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业绩及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
各次股东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
求和建议,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
的重要作用。本人还关注并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对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
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办公和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同时,本人还
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
经营动态,并对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相
关部门人员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支撑。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现场工作
时间累计17天。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独董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
项作出了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于
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
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
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或审计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事项
的原因、决策程序、拟聘任机构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进行了审慎核查与监督。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要。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黄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聘任万红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
事项。
  关于上述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聘任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过程合法合规,拟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核情况
  经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了公司薪酬水平及市场水平确
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运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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