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颖-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
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简历如下:
中国籍,196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企
管委副主任兼秘书长,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少年儿童慈
善救助基金会监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在会议当中,认
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二)表决情况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独董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参
加 2025 年召开的专门委员会日常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1)2025年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审议了换届提名董事高管的议案;
(2)2025年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对年度发展规划事项进行了审议;
(3)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进行审议,全体时任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开联系方式,与中小股东
密切沟通交流。同时,本人还主动关注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主流财经媒体和社
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
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8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
以及其他时间,了解公司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等,
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密切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运行动
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及进展、关联交
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
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三)培训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北证
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本人已于2026年3月2日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
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