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屠斌)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始终秉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 2025 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关注公司经营动
态与治理状况。立足自身专业背景,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未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
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
委员会外,其他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本人屠斌,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高级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会计师,CIA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于 2001 年 11 月-2006 年 6 月担任
三九医药-九恒公司华东区财务经理,2006 年 7 月-2008 年 3 月担任上海美丽华集团公司
财务副总监,2008 年 4 月-2012 年 4 月担任上海智源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年 11 月担任利得金融集团公司投行部总监,2015 年 12 月-2020 年 11 月担任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助理总经理,2021 年 1 月-2023 年 10 月担任上海爱建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 年 11 月起至今担任上海东岚领先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创始合伙人兼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议案均进行审慎研究与充分论证。期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全面了解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及业务运作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始终以独立、
勤勉、审慎的原则依法行使表决权。
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屠斌 10 10 0 0 否 5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经审慎思考与独
立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事专门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子公
司增资、限制性股票授予、续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认真审
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姓名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屠斌 0 0 5 5 0 0 1 1 2 2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
态化沟通,认真履行相关监督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
划与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效果;就年度
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与专业交流,
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规范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通过出席股东会,
认真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密切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切实发挥独立
董事在监督管理层、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程,认真履行各项审议程序。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参会、实
地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交流,动态跟踪公司日常经营、财务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结合行
业监管要求与公司战略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专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
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及线上工作时长 21 天。
本人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为独立董事
独立决策、勤勉履职提供充分保障,最大程度保障信息传递及时、完整、透明,有效消
除信息壁垒。公司积极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治
理格局,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限制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监督权、表决权的情形。
(七)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进展情况,持续提醒和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本人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规范意
识,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发挥独立董事应
有的监督与引导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
正、诚信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
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
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并购重组情况
社下属子公司捷恩智液晶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和捷恩智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在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五)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与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七)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进行审慎核查,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专业素养与实践经验。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薪酬
决策及发放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是否符合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对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依托自身专业
知识,独立、审慎、负责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职底线,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与政策研究,持续提升风险识别、合规判断及专业履职能力,
强化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以更加严谨务实
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贡献专
业力量。最后,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5 年工作中给
予的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