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众,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抚顺市工商局法制处科员;1993 年 3 月至 1997 年 1 月,
任抚顺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抚顺市必达律师事
务所主任;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浙江美尔凯特智能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商客通尚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京都
(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任浙江万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 8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今担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今担任上海西艾
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雅创电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各次会议,并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
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
导作用,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汇总表
独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第三届独董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日
次专门会议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雅创电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
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
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议案》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第三届独董
日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次专门会议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雅创电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
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
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
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均同意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次数 交流讨论事项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3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雅创电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
告的议案》
《关于核实<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三届薪酬与考核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委员会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
第三届战略委员会 2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三届提名委员会 1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面谈或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
情况
本人与审计机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
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根据公司业务的最新情况,
了解确定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
量。
(六)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
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中国
雅创电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公司
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积极举办
业绩说明会,参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保证了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
权。
(八)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
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项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
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议讨论,对部分议案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雅创电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