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
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
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冯建,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西南财
经大学,博士学位,教授职称。1984年7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师;2016
年1月至2023年2月担任四川西南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2023
年8月,担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
担任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2023年6月,担任厦
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担任恩威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担任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
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亦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责,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分析审议事项,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
提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冯建 12 12 11 - -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专门
委员会工作,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查与专业评估。2025 年,
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出席委员
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6 0 0
(三)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规,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且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度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计划、重大审
计风险、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与确认,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建设及财务状况。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
事工作,积极汇报重大事项,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反馈,为本人履职提
供了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
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
构。本人对该所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
同意通过该议案。
(六)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因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到期,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聘任陈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在董事会审议候选人之前,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资
格等方面进行了严谨的事前审查,在充分审阅候选人的职业经历后,本人认为陈
英女士符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各
项要求,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均严格遵循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换届选举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
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本人认真核查了薪酬发放情况,认为薪酬决策程序合规,发放标准符合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
除限售的12.72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因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
的22.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35.8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16,791.35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268.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67.1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总额的20.00%。公司分别于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完成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已成就。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职责。在公司治理、重大决策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发展
动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充分利用专
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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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