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
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恪守诚信、勤勉原则,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田玲,女,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电子科
技大学,博士学位,教授职称。2013年8月至2018年8月历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
助教、副教授,2018年8月至今担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
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亦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认真审阅议案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对审议事项进行了细致研究。
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田玲 12 12 11 - - 否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本人亲自召集并出席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并认真审议相关事项,无缺席情况发生。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
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委员会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6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三)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认
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度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计划、重大审
计风险、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事项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
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
人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同意通过
该议案。
(六)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因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到期,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聘任陈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严谨的事
前审查,在充分审阅候选人的职业经历后,本人认为陈英女士符合担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各项要求,提名程序及聘任
程序均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会成员,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总经理、陈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毛钢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覃光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
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
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和发放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12.726万股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因第三个归
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的22.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35.8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预留授予67.1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总额的20.00%。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3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完成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审慎研究和独立判断,有效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本人通过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与管理
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与信息披露情况,不断提升履职
能力,为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