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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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高琦,作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当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
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负责地参与公司决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
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钧正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现任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广东
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 22 日至今,于公司任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影响上
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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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席会议情况
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
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现场或通讯
        本年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
                 方式亲自出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高琦      7        7           0      0       2
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
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对 2025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对于股东
(大)会,本人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是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2025 年度,
主持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关联交易、上一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真
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严格按
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 年度,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
进行了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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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
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
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了审计前沟通、初审
后沟通等会议,对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
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以及后期公司需要完成的事项,如何
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如何应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较高的领
域等事项进行了交流,力求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现场考察情况
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
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经
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
实,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
余董事以全票赞成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认为公
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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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
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以上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
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
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本人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履行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或
变更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遵循公
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了有关信息,确
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公司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并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拟定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人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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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
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本人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且该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内控相关制度的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
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2025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尽职尽责完
成了各项工作,其执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要求。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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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企业薪酬水
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公
允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2025 年度,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实施新的股权激励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谨慎、忠实地履行职责,
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同时加强同公司董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
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持续推动公
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尽最大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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