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
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因任期届满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在任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捷,男,中国国籍,1956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商业经济专业。1975 年 3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北京市
电镀总厂干部;1983 年 8 月至 1983 年 11 月,任北京电镀协会办公室主任;1983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北京电镀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06 年 10 月至
至今,历任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理事长;2011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北京表面工程协会理事长;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三孚新
科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在履职期间,本人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按照相关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会议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
审议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
各项应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且未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工作、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人员等
保持密切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获取公司财务信息、聘任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等重点事项相关情况;时刻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诚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前,提前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
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公司积极高效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
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充分便利的条件。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性,审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对
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
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
和财务状况。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
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名董事、董事及高管薪酬情况、股权激励等事项予以重点
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
客观、公正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人严格按照《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关联董事均回避
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本人在任期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
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此外,公司严格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披露了《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
认为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根据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
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夏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
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
选兰娟女士、王聘先生、孙国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阅相关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事项的提名、审议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
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
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加勤勉尽责,承担
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
高管薪酬及考核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
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考核激励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
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
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保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自 2025 年 11 月起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对本
人履职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