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赵西卜--届满离任)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通裕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守忠实、勤勉、独立的
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审慎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
届满离任。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西卜,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注册会
计师。1985年起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南京熊猫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等。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
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截至目前,担任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股份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
至2025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召开
前,本人秉持审慎的态度,认真研读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会议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历
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会后,本人持续关注相关
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3次。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会议1次。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参与
相关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
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
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
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报告期
内财务数据与重大事项,及时向投资者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上述报告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对2022年末和2023年末的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本人认为公司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事项和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2025年度,除上述事项,公司不存在因会计
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选举董事及董事会换届事项
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并同时询问了相关人员关于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
职能力、品德素养等情况,认为公司提名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
本人积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在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控体系、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
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发挥了监督、咨询与制衡的积极作用。公
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
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西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