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斌)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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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斌)
  本人作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认真行权、依法履职,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李斌女士,196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
博士,现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湖南大学商学
院讲师、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国际贸易学”和国家
教学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术带头人,在美国做过访问学者。主持国家
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在国际国内发表有影响的论文40余篇。2023年9月
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
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发挥积极作用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表决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人均积极采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获取详实资料,并通过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不定期听取公司有
关人员的汇报,并重点了解公司人力资源建设、经营管理和董监高薪酬以及人员
薪酬等方面,深入了解公司人力资源建设和运作开展情况,同时在上述方面为董
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在报告期内谨慎、勤勉地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本人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切实履行了相关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关联交
易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一)审计委员会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进行审核。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建议。
      (三)提名委员会
   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并对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的审核意见。
      (四)战略委员会
   场形势及时进行了战略规划研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经营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5、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
                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 计的议案》;
                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
                               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案的议案》;
                               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五、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了参加会议外,还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
      同时,公司组织了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交流,全面介绍公司研发进展、业务
拓展等各板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
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
  (二)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
务于全体股东。
  (三)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湖南辖区以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保护股东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
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独立地做出专业判断,审
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
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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