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
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邹月娴女士,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
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硕士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
士毕业香港大学通信与数字信号处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教授职称。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讲师,2000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新加坡理工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讲师,2005 年 12 至 2013 年 7 月任北京大
学深圳研究生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副教授,2013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
究生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授。2025 年 11 至今任矽电股份独立董事。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
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邹月娴 2 0 2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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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涉及公司治理制度建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
提出多项专业、合理化建议,并审慎表决,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
对任职期间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 召开会 异议事项具体情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议次数 况(如有)
审议:
案》。 无
案》
审计委
员会
审议
议案》;
制度〉的议案》;
工作计划〉的议案》。
提名委 2025 年 11 月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员会 14 日 候选人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的工作,对公司治理制度建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科学、客观的意见和建议,未出现缺席会议或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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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进行充分的审阅
与调研,结合公司战略发展与规范治理要求,深入参与讨论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稳健,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
项。未来,本人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为公司的高质量
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促进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有序提升,共同推动全面、高效地开展审计、内控工作。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间,本人重视作为独立董事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主要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制度文件,关注决策程序合
规性、信息披露规范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委员保持沟通,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
障。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渠道建立了高效、顺
畅的沟通机制,对本人关注事项能够及时得到说明与答复。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等会议召开前,公司对相关议案内容及问题进行充分的介绍和解释,切实保障
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
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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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
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内部审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重点从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议程
序合规性,重大会计判断及审计事项,内部控制有效性及缺陷整改等方面进行了
审阅和关注。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材料,认为付亚芬女士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
履职能力,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
同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列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因此,本人认为公司新
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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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 2025 年 11 月任职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诚信、勤勉的履职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注重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
判断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制度建设、规
范治理、经营决策及风险防范等事项,并与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有效的
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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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邹月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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