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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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
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本人陈俊,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 年 9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武汉
钢铁(集团)公司炼铁厂见习生;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就职于武钢集团
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研究室;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武汉钢铁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信托部经理;1998 年 3 月至 2008 年 2 月,历任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 年 2 月至 2009
年,任上海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江西
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9 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具有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现兼任北京注册
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审计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MPACC 企业硕
士导师、河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未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人认真审议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在内
 的各项议案,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均投出同意
 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俊       8     8       7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10次,
 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
 人在审议及决策专门委员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
 司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修订,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的制度将进一步
 完善、规范,本人将在2026年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
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三会及调研走访等活动,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
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
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
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
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
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执行职责期间,充分运用独立董事的各项权限,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免受侵
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
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
度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
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上述事
项详见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9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
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
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5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网进行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选
举职工董事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9月28日和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对前述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
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
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
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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