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陈琳武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认真
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琳武,199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肇
庆学院,本科学历。2013 年 6 月参加工作,市民建会员(律师支部),现任广
东众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市律协知产委主任,擅长业务领域为房地
产、公司法、知识产权,曾作为华侨经济文化试合作试验区、潮南区人民政府、
濠江区人民政府、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汕头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等行政
机关法律顾问团成员。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已于 2022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
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议次数
陈琳武 6 6 0 0 赞成
本年度,本人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召开股东会次数 列席次数 备注
陈琳武 4 4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6 0 0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共 4 个专门委员会和 1 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
计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5 次战略委员会及 6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定期报告、选举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律专业人士,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
制等领域,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定期报告
相关财务数据、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秉持高度的责任感,通过事
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沟通,及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及业务最新情况,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工作质量。
落实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多维度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
以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设专人负责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通过组织投资者交流
会、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问询等多种
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在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途径与中小投资者
进行沟通交流,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
公司的评价。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过程中,持续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充
分运用本人在法律法规、风险管控等相关领域所积淀的专业经验为公司经营提出
可行性建议,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公司的长期、健康、稳
定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基础。
公司关键信息的重要渠道。在报告期内,本人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以严
谨认真的态度持续跟进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始终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
部相关规定,真实、准确且及时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临时公告等,有效保
障了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及时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及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恪尽职守,秉持勤勉尽职的原则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按规定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通
过邮件、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定期审阅公司经营资料,听取管理层工作汇报,并
与内部审计部门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全面、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结合个人专业知识
与工作经验,针对公司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累
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配合本人的工作,提供
了必要的人员支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完整地提供了相关资料与信
息,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积极落实和改进,未出现任何形式的妨碍或干预行为。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并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上述关
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进行
的,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如实对外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
资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具
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独立性良好。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9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候选人个人履历,
认为选举产生的董事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与专业能力
均符合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拟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与履职情况。
四、总体评价
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5 年履行职责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 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
立、客观、审慎的立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咨询作用。同
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风险防控与规范运作提出
更具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琳武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