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锐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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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本人康锐,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满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教授。1983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本科就读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气
技术专业。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3 月,研究生就读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电
气工程专业,1990 年 4 月至今,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助教、讲师、副研究员、
教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科捷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可靠性系统科学与工程专业委员会主
任委员。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
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席会议
康锐      8     8     7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
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的会议共计11次,
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1次,参加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3次。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
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考察和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定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报告。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
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地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
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且在日常执行职责期间,充分运用独立董事的各项权限,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
益免受侵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
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
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2025
年,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
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我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及体系,出具的内控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目前的内
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9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
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
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5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网进行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选
举职工董事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9月
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本人对前述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地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报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康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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