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孙冬喆,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华东师范大学教
育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博士后,中共党员。2004 年 7 月至今
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2009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兼职律师,2021 年 11 月至今担
任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 11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通讯的方式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会议
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在会议上,认真
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人员的薪酬与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项目暨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审议,主动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职资格认真审核,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新材料项目暨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利用
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
提出异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文件等方式充分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或邮件与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
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为独立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也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
的年度审计计划,与其进行充分交流,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
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
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
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前,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
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及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
度的管理规定和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的独立判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孙冬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