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鹏
本人作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
有关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王鹏,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内蒙古分所负责人,内蒙古景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内蒙古图丹会
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内蒙古见贤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内蒙古儒政财税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
所业务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
情形。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席了本年度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的情形。本人严格遵循相关规范,认真履行参会职责。会前,对公司提供的会议
材料进行了详细审阅,并对各项议案内容开展了系统性研究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本
人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本年
度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中,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也未
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本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本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情况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相关制度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6次,在议事过程中,本人充分
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财务报告及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进行认真审议;同时,本人密切关
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与工作成效,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支持其依法依规
开展监督,确保内部审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公司的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
障。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结果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融资授信及担
保额度预计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客观的
判断,并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以推动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和保
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也没
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持续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专
业化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年度及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期间,
本人重点跟踪审计工作的整体计划与执行进度,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整改要求及
时交换意见。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及履职成效,按时组织召集
审计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的重点方向与工作质量提出
指导建议,督促审计问题闭环整改,提升公司财务治理与内控水平,推动内部审计监
督职能持续有效发挥,为公司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在公司现场履职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相关工作会议,定期审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材料,持续
关注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进展,并跟踪公司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并进行了现场调研
和考察。同时,深入工作现场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负责IPO审计业务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的具体工作。此外,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动态把握公司经
营发展态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议案的审议,关联
董事乔玉华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履行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二)对外担保情况
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
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
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
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该议案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自我评价情况
本年度,公司组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
情况开展了审计工作。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本年度,审计部门分别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组
织开展了自我评价工作,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出具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2026 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评价
财务监督、内控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独立履职,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二)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与调研;
具针对性的专业意见;
发展。
独立董事: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