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炳力)
作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秉持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持续聚焦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所提各项议案。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张炳力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合肥格物智擎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兼任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
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昌辉汽车电器(黄山)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情况。经对董事会相关议案认真研判,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所
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战略委员会 4 4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审议相关议案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保持与管理层常态化沟通,全面动态掌握公司
经营管理全貌,密切跟进各类重大经营事项推进进度。履职全过程中,针对募集
资金管理使用、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安排、资产减值计提、内部控制评价及
对外投资等核心重大议案,均严格依规审慎核查、独立研判并合规表决。
本人始终恪守勤勉尽责与独立履职准则,严谨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力求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并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及互动平台投资者提
问回复等渠道,广泛倾听中小股东诉求与意见。督促公司针对投资者重点关切的
经营现状、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等问题,做到及时回应、妥善沟通,全面维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履职全过程中,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并
通过现场办公、参观工厂、与经营负责人进行沟通等形式,与董事长及经营管理
层保持常态化高效沟通,充分交流专业意见与履职见解,客观提供专业参考支撑
董事会决策推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主动配合实地考察、
专项沟通等各项履职安排,完善履职保障条件,确保本人各项独立监督工作有序
顺畅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未发
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另外,经审议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评价范围内全部经营业务与管理事项均已完善内控体
系且执行有效,内控目标落实到位,不存在重大缺陷问题。
(三)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能
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诚信状况良好,且不具有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具有独立性的情形,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可
以做到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
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度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聘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已
审慎核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资料,确认各候选人均符合法定任
职资质,具备履职所需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职责。同时,
本次提名及审议全过程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程序合规完
备。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对除本人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以及
岗位、工作年限、工作贡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确定;独立
董事报酬参考行业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
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锁股份数与业绩
考核结果及个人考核结果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履职期间秉持忠实、勤勉的工作原则,独立履行职
责,审慎运用广大股东赋予的权利,严格遵循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积极践行对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义务。
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独立董事:张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