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任期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因本人任
期届满后公司最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中,为确
保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任期延期至 2025 年 11 月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
项工作任务。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聂有传,男,195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进入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无损检测专业学习,获无损检测大专学历。曾
任职于中国民航广州管理局、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民航职
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等,现已退休。2019 年 9 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4 次。董事会提出的所
有议案经过本人专业知识判断后做出了独立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全
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本人出席了上述所
有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兼任上述三个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
的所有会议,并投了赞成票。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续聘审计
机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4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
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相关方案、董事会换
届选举相关方案等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了
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股权激励相关方案等事项。本人出席了所有
会议,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沟通,督促
内部审计机构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网络、现场等多种途径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督促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合规运
营公司。
此外,本人还积极了解各大网络平台关于投资者的声音和诉求,做
到发现情况及时与公司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现场出席公司各项会议。在会议召开前后,本
人会跟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销售、采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
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战略等。报告期内,本人按照
相关规定,确保了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个工作日,并做好了相应工作记录。
三、本人报告期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
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同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 年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
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能力,
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
(三)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提名蔡庆生、纪轩荣、林俊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徐悦、杨浩楠、张建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最终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人认为: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
予 9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55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55 元/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责人沟通公司状况,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发展情况,为公司建
言献策。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期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届满。任期结
束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衷心期盼在未来的日子里,公司能够持
续蓬勃发展,不断开拓进取,在市场的浪潮中乘风破浪,铸就更加辉煌
的成就,迈向更为广阔的天地。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聂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