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首席合伙人:刘维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
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
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
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
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一) 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易德龙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光格科技、易德龙等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庆,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西典新能、易德龙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永强,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奥海科技、郑中设计、致尚科技、乔锋智能、思
瑞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庆、项目质量
复核人崔永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2 万元。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报酬为 9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2 万元;
如 2026 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
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
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
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
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内
控审计机构。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财
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