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1
号)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合格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012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
新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161,9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596,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5,324,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90 号和大华验字
[2021]00086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备注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山东汉鑫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烟台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区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烟台高新
山东汉鑫科技 募集资金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231245116532 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
行
山东汉鑫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烟台滨海支行 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山东汉鑫科技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14610078801000001740 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烟台汉为科技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14610078801800001741 0 已注销
发展有限公司 专户
分行
合计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法》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
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具体内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
台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滨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另外,公司的子公司烟台汉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为科
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账户,公
司、汉为科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
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
的,公司及上述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市
公司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28.33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2169 号《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并
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自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 659.79 万
元、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自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 1,368.54 万元,
共计 2,028.33 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过之日起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意见。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
(四)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路协同管理及服务平台项目”、
“汉鑫科技办公与科研综
合楼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4,188,171.82 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结算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截止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535903040610808)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销
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42 元转入烟台汉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1461007880180000174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高
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15340901040024646)资金已按
规定使用完毕,销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7.41 元转入烟台汉为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14610078801800001741)。
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银行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231245116532)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销户
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利息)24.87 元转入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
本户(银行账户:37001668401052501471)。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14610078801000001740)资金已按规定使
用完毕,销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利息)102.86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
账户:14610078801800001741)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销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利息)150.82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并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发布
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
式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汉鑫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汉鑫科技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备查文件
存放和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
募集资金)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378.58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1) 金额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化
车路协同管
理及服务平 否 4,200.00 189.18 2,907.43 69.22% 否 否
月1日
台项目
汉鑫科技办
公与科研综 否 8,000.00 591.26 8131.07 101.64% 不适用 否
月 18 日
合楼项目
补充流动资
否 3,332.40 11.93 3340.08 100.23% 是 否
金
合计 - 15,532.40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有项目均按计划进行
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28.3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大华核字[2021]0012169 号《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发布
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自
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 659.79 万元、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自农业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 1,368.54 万元,共计 2,028.33 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
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度
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全额偿还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涉及的款项。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闲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为协定存款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度 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为协定存款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事项自 2022 年 12 月 18
日起,至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为协定存款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事项自 2023 年 12 月 18
日起,至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0
的余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支付款项金额后的金额 14,188,171.82 元将作为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节余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将节余资金转出作为永久补流。
转至公司普通账户。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实施方式。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并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发布了《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