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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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裕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裕富”)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裕富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湖南裕富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湖南裕富             44,890,590      5.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年 5 月 18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湖南裕富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告知
函出具之日,湖南裕富已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等文件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
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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