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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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为满足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及资源优势,探索新兴产业、新技术领域的发展机
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
投资机构,以下简称“慧远私募”)发起设立的杭州晶准芯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或“本基金”)基
金份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
额的 23.9234%,于近日签署了《杭州晶准芯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均为浙江慧远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MA28RPD739
成立日期         2017-05-11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许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456号1610室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
会登记备案情况      登记编码为:P1064608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金云         410.00   41.00%
股权结构                傅夷         400.00   40.00%
                   王思雨         190.00   19.00%
                   合计         1,000.00 100.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云
主要投资领域       创业投资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名称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143200149A
成立日期         1997-11-19
注册资本         9,008.55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金李梅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82号3幢等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
             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
             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李梅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李治,身份证号码:330106************。
 李武,身份证号码:330106************。
 林灵,身份证号码:330722************。
 楼凯旻,身份证号码:330105************。
 傅元懿,身份证号码:330106************。
 李祈延,身份证号码:330184************。
 王俊,身份证号码:330184************。
 李帅红,身份证号码:330226************。
 三、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杭州晶准芯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K7F7R021
成立日期         2026-02-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许军)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平澜路299号浙江商会大厦1幢萧山
注册地址
             创投示范区服务中心1401室065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协会登记备案情况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二)基金规模及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本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4,180 万元。公司本次投资后,基金认缴出资情况
如下:
      名称          身份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80.00     4.3063%
   有限公司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0   23.9234%
   有限公司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300.00   31.1005%
   份有限公司
      李治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50.00     5.9809%
      李武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50.00     5.9809%
      林灵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0     7.1770%
      楼凯旻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2.3923%
      傅元懿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0     7.1770%
      李祈延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2.3923%
      王俊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     4.7847%
      李帅红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     4.7847%
             合计                     4,180.00   100.0000%
  四、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杭州晶准芯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合伙期限及退出机制
  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以下简称“成立日”)起计算,
总期限不超过 8 年,分为三个阶段。投资期为成立日起 4 年。退出期为投资期届
满后 3 年,核心为通过股权转让、并购、IPO 减持等合法方式完成项目退出,收
回本金及收益并按协议分配。退出期届满仍有未退出项目的,经普通合伙人提议
并符合约定程序,可延长 1 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可再次延长 1 年。
  (二)出资缴付
  所有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共计 4,180 万元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 8 年内足额
缴纳,具体时间以私募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缴款通知书为准。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
表决权;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企业清算时,按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款;
  (2)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统一性;
  (3)除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尽力帮助基金申请、获取各项政府优惠扶持政策;
  (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1)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
财务资料;
  (4)依本协议约定提请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
相应的表决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6)有权查阅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文件;
  (7)在不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有权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8)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应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
利或提起诉讼;
  (9)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提起诉讼;
  (10)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1)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出资款;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统一性;
  (3)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4)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遵守合格投资人承诺内容;
  (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是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管理人应当完善内部分工,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提高
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控制投资风险。
  管理人的权限包括投资项目筛选、投资协议签订、项目管理、项目退出、为
被投资企业的发展计划、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宏观指导
等其他事项。
  本企业由浙江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投资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性收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2%的管理费。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更换管理人需全体合伙人同意。若管理人因被注销、失
联等原因无法有效对本合伙企业进行管理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合伙企业份额
伙人表决通过选举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继续负责本合伙企业的管理工作。
  (五)投资方式及投资限制
技(上海)有限公司。
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稳健收益型产品。
致同意的除外。已完成退出的投资项目在扣除必要税收、管理成本后应适时进行
投资收益分配。
他国家禁止或限制性产业,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以出资或本合伙企业持有的
公司股权或其他权益进行担保或融资等活动。
  (1)对外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
  (2)投资于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伙人会议决议不得进行的投资。
  (六)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基金管理人委派 2 名,有限合伙人委派 1
名。
  (1) 审核批准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投资方案及投资项目退出之事宜;
  (2) 决定项目投资的资金划转。
  (1) 向全体合伙人定期报告投资事务的管理和进展情况;
  (2) 建立本合伙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投资管理制度;
  (3) 定期审查投资项目的进展报告,监控投资进程,评估投资绩效,控制投
资风险;
  (4) 审批投资项目,对项目的投资、管理、退出等方案做出决定;
  (5) 向全体合伙人定期报告投资事务的管理和进展情况。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于上述投资事项或管理事项进行决议时,须经全体成员一
致同意方为有效决议,该决议是最终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独立审议其职责范围
内的议案,不受推荐方或其他方干涉。
  (七)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取得的全部可分配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回收的投资本金以及获取的
投资回报和银行存款利息等其他全部收入)按照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情况依据如下
顺序进行分配:①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
业的实缴出资总额;②如在进行上述分配之后仍有余额,此部分余额为合伙企业
的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由全体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按 80:20 进行分配,其中由全
体合伙人享有的部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负担。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务,首
先应以本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以
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然后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以其认缴
出资额为限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资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投资该基金,可以有效借助专业机构的行业经验、
专业能力、资源及投资经验,结合公司发展方向多方位探索产业升级机遇,进一
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拓展市场。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也有利于公司分享
潜在的投资机会,提升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其他说明
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慧远私募及本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慧远私募及本基金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慧远私募与其
他参与设立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
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有一票否决权。
未披露的协议。
  七、风险提示
存在不确定性。
发展、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
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及可能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金的运作情况,积极关注投资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
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按照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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