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拥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天健所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29.88 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47 亿元。2025 年天健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
数为 75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 7.3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请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务,为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拟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所具有相
应的审计业务资质,审计执业质量能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
件,本次审计费用调整主要是基于审计范围变化的合理定价。会议同意聘任天健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
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关注与建议。
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