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 2026Z00303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内 容 页 次
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1-2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3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2026Z00303号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公司”)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1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6S01795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沧州明珠公司管理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了
后附的沧州明珠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沧州明珠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沧州明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
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沧州明珠公司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
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2025年度沧州明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 1 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 座 1 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