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3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占经审计的 2025 年底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99.61%。其中向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向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80,000 万元。请广
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的效率,2026 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沧州东鸿制膜”)、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东鸿新材
料”)、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制膜”)、沧州明珠隔膜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隔膜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锂电隔膜”)、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州东鸿制膜”)、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明珠隔膜”)
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担保业务包括承兑汇
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
理、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公司按照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是否大于 70%分别进行了担保额度预计,具体
担保额度见下表: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增 2026 年度 上市公司 是否
方持 2025 年 12 前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2025 年 12 关联
股比 月 31 日资 余额(万
(万元) (万元) 月 31 日净 担保
例 产负债率 元)
资产比例
芜湖制膜 100% 23.44% 14,900 11,100 26,000 5.18% 否
德州东鸿制膜 100% 18.70% 2,000 6,000 8,000 1.59% 否
沧州明
珠塑料 德州东鸿新材料 100% 52.92% 1,000 5,000 6,000 1.20% 否
股份有 沧州隔膜科技 100% 30.57% 26,000 34,000 60,000 11.95% 否
限公司
沧州锂电隔膜 100% 53.10% 216,000 34,000 250,000 49.80% 否
沧州东鸿制膜 100% 13.27% 1,000 29,000 30,000 5.98% 否
合计 260,900 119,100 380,000 75.70%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增 2026 年度 上市公司 是否
方持 2025 年 12 前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2025 年 12 关联
股比 月 31 日资 余额(万
(万元) (万元) 月 31 日净 担保
例 产负债率 元)
资产比例
沧州明
珠塑料
芜湖明珠隔膜 100% 81.24% 109,000 11,000 120,000 23.91% 否
股份有
限公司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在全资
子/孙公司范围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下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处调剂担保额度,芜湖
明珠隔膜不得进行调剂),不需另行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为确保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
开日为止。
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东鸿制膜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食品用聚
酰胺薄膜、聚酰胺切片及其它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截止 2025 年
万元,资产负债率 13.27%;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492.87 万元,实现净利润
(二)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德州东鸿新材料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
材料技术研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工具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7,378.04
万元,净资产 43,927.6 万元,负债总额 13,450.44 万元,资产负债率 23.44%;
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隔膜科技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62,66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隔
膜、涂覆改性隔膜、微孔膜、过滤膜的制造、开发、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自营、代理货物进出口。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04,373.34 万元,净
资产 141,887.76 万元,负债总额 62,485.58 万元,资产负债率 30.57%;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0,651.04 万元,实现净利润-2,769.72 万元。(以上财务数
据为单体报表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东鸿制膜成立于 2009 年 6 月 29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
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9,876.12 万元,净资产 32,419.18 万元,负
债总额 7,456.9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8.70%;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123.91
万元,实现净利润 3,229.4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明珠隔膜成立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0,600
万元,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
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9,888.84 万元,净资产 28,112.15 万元,负
债总额 121,776.68 万元,资产负债率 81.24%;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115.83
万元,实现净利润-9,250.2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沧州锂电隔膜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型膜材料制
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止 2025 年 12 月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10%;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760.25 万元,实现净利润
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以实际申请贷款合同为准。
(三)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文件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最终协
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沧州东鸿制膜、德州东鸿新材料、芜湖制膜、沧州隔膜科技均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德州东鸿制膜、芜湖明珠隔膜、沧州锂电隔膜均为沧州隔膜科技全资子公
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事项有利于上述公司获得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
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本次担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2026 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 61.08%,占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99.6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 369,900 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孙
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 45.18%,占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 73.69%。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