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3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基于套期保
值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并严守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50 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期限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
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严禁使用任何
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外币
币种为美元。
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
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近年来开展经营所需大宗原材
料采购进口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
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
过金融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
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
关的,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
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50 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
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为外汇汇率、本外币利率。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货币互换
等。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
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或以金融机
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的要求。
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金融衍生品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
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
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资信较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
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
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
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金融工
具的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的规范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或各商业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
值计量与确认。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作为决
策机构,授权总经理批准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明确财务部负责
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
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
都已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是可行
的。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