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6-018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00
人。
业务信息: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11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
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
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700 余元。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
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1500 余元。该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信永中和承做本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化
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石百慧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
输、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唐炫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涉及的行
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百慧女士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唐炫先
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预算依据本公司业务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及公允合
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协商,公司拟向信永中和支付的 2026 年度审计相
关服务费用共计 348 万元,与 2025 年审计费用一致,主要为年度审计费用 30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7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
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具有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
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
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