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于 2005 年 1 月,企业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远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 34 家。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17.58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
并依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就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政旦志远制定了详尽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涵盖预审、盘点及年报审计等
关键环节。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其就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
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
整事项及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亦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据此,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执业情况进行
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年审工作进行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审计期间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
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年度财务报表预审事项,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
交流。
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特
别关注事项、初步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审查与监督职能,对政旦志远
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能力进行审慎审查,并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
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始终保持独立性,
秉持职业怀疑态度,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