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1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
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
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
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
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
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
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
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公司依
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及
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