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
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
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6 月 27 日 2024 年度股东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
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线
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
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