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建立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
元的资产池,使用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入
池的票据、保证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单、应收账款等资产以质押
的方式进行担保,为自身申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
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上述额度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
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持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
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将票据、保证金、大额
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单、应收账款等资产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以自身资
产入池质押为自身申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授信额度。
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业务期限内,该
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使用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
会之日止,具体业务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为
准。
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以自身资产为自身业务提供担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开展资产池质押融资,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
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等多种担保方式,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
办理,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公司利用尚未到期的存量
票据、保证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单、应收账款等资产作质押以开
展融资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
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流动性风险: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
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相关
资产如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
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入
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不定期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
监督跟踪。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可控。
四、相关授权决策内容
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批上述额度内的资产池及其融
资业务相关协议的签署、选择合作的银行、向合作银行申请调整资产池额度以及
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