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6-47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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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29,700 万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 7,000 万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已将 922,700 万元汇入公司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设立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901011301275289)。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58 号《验资报告》,另
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
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
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项目投资 651,800.00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 277,900.00 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22,245.92
加: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609.37
减:本年度前已累计使用金额 591,2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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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万元)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176.36
减:补充流动资金 270,900.00
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
注: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66,000 万
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 管理办法》等规 定 ,结合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要性
公司根据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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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00%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
务费用人民币 1,500 万元/年。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四、审核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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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