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
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功能,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
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
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
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
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
操作,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交易损失。
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造成一
定风险。
而带来的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部门及责任人、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资金使用的审批程
序。
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
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
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门有权对外汇
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
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为手段,以降低和防
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对公司保护正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
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
规定,能够有效控制相关风险。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