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 三孚新科: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0: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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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广州三孚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
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
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
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
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25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收 入 总 额 为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
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
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
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
  (二)在审计工作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财务报表概况、审计关注重点等进行了
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公司审计事项的汇报,为确保充分覆盖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减少审计风
险,保障各项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了充分的准备。
  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
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关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结论、重点事项、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监督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
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表现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与审慎评价,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相应资质与专业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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