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0: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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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富
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审慎履职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 3 人,分别为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
非独立董事周晓峰先生、独立董事徐世利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孙立
荣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
无缺席情况。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议题
                             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
                             议案;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04 月
会议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04 月
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         2025 年 08 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议题
会审计委员会         22 日          案;
会议                           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议与监督职责,对续聘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开展专项审议。审计委员会全面核查了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执业资质、诚信记录及执业质量等事项,经审慎
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与相应资质,
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事前沟通,就审计团队独立性、审计范围与时间安排、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及
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充分交流,确保审计团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项目
组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
沟通,并督促其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审计报告出具。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
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严格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
况,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审议与核查,督促内部审计
机构依规有序开展审计工作。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及时
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并持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与执行落地情况开
展监督检查,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稳健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
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
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并审阅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
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表
和非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履职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积极统筹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控制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方式等事项开展充分沟通与高效协同,持
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度,有力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总体评价
尽责开展工作,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跟踪监管政策更新、行业发展态势及市
场环境变化,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科
学性与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指导,深化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
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高质量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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