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6 证券简称:天富龙 公告编号:2026-011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
起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产品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本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发行名称 202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8 月 1 日
募集资金总额 94,423.6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5,591.44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6,591.44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用状态时间
年产 17 万吨低熔点聚酯 100% 2026 年 6 月
纤维、1 万吨高弹力低熔
点纤维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5% 2028 年 2 月
越南功能性环保绿色纤维
- 2026 年 7 月
项目(一期)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否
(四)投资方式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
交易。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所
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
体情况。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最近12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
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金(万元) (元) 金额(万元)
合计 2,250,001.04 18,18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25,997.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5.69%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58.83%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26,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8,18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7,820.00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
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