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 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00: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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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6-03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
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简称“衡阳中院”或“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
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 2022 年度至
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
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根
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
在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非标意见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沙河金通失控事项系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之一。公司
通母公司华东公司与湖州岩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岩及”)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2025 年度
内部控制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项“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若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公司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处于临时停产状态。目前,神州界牌为提升矿山开采工艺技术水平处于临时停产
状态,其主营业务为钠长石、高岭土等传统陶瓷原料的开采和销售,下游客户主
要为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地板砖、陶瓷杯等传统陶
瓷制品。受下游行业不景气影响,2025 年上半年神州界牌营业收入为 1,530.87
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 2.39%,较 2024 年同期降幅明显;净利润为-149.87
万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 0.35%,占比较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停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2)。
技改完成复产后,神州界牌的矿山性质及产品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仍仅限于
传统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等下游领域,不会用于光伏玻璃、高端陶瓷、电子玻
璃等所谓“核心刚需原料”,与半导体材料、晶片等高科技领域无任何关联。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庭外重组进展情况
复函》,同意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
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清算组担任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
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
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
行了全面自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庭外
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为依法有序推进金鸿控股庭外重组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
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
公平受偿权益,辅助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
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庭外重组工作安排,协助、监督公司自主公开招
募和遴选金鸿控股重整投资人。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以下简称“《招募公告》”)。
审遴选会,确定洛阳宏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阳宏创”或
“产业投资人”)为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中选产业投资人。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
相关事宜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
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产业投资人洛阳宏创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产业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洛阳宏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洛阳宏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8MAK7MF991Y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殷世
宝)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大庆路 70 号 502 室
     成立日期:2026 年 2 月 10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财务咨询;贸易经
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实际控制人
     产业投资人洛阳宏创实际控制人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产业投资人的股权架构图如下:
     洛阳宏创为本次参与金鸿控股重整投资的新设主体,成立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10 日,因成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与财务数据。
     洛阳宏创与公司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洛阳宏创执行事务合伙人洛化宏达
  企业名称: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617131256X3
  注册资本:28,906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文君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大庆路 70 号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9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
营;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
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
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成品油仓
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
劳务派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洛阳洛化宏达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2)实际控制人
     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化宏达”)实际控制人为洛
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洛化宏达主营业务涵盖化工、化纤领域,同时围绕成品油贸易和化工产品批
发、液体石化产品的公路进出厂装卸、石油化工化纤生产保运和检维修服务、工
业信息化软件开发等方面进行了产业链的延伸布局。
     近三年洛化宏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资产总额(万元)         708,302.31          500,087.07          1,139,507.26
营业收入(万元)        1,008,038.98        1,834,834.34         3,263,563.94
利润总额(万元)            6,810.45        -102,157.98            -40,446.94
净利润(万元)             5,013.08        -106,369.98            -43,073.10
     注:洛化宏达 2025 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洛化宏达与公司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洛阳宏创间接控股股东洛阳工控集团
     企业名称: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39090913J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进升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18 号洛阳日报社报业集团 8 层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23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制造;
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总部管
理;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融资咨
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1)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2)实际控制人
     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工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洛
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洛阳工控集团定位是“以产业发展为使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企业”,以推
动先进制造业发展为主攻方向,以资本运作和实业经营为核心,全面构建产业投
资,产业运营,产业服务,战略投资“3+1”业务布局,助力洛阳市制造业高质
量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建设。
  近三年洛阳工控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资产总额(万元)     11,700,988.76    11,307,707.83   10,102,842.71
营业收入(万元)       4,852,854.49    4,949,180.84    5,834,684.68
利润总额(万元)        205,337.68      158,735.61     1,649,444.43
净利润(万元)         186,678.91      108,183.07     1,087,234.60
  注:洛阳工控集团 2025 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洛阳工控集团与公司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洛阳宏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见证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辅助机构
 (二)基本原则
  甲方债务负担沉重,拟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化解债务负担,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在满足投资目的的前提下,乙方愿意作为产业投资人,以减轻甲方债务负担、恢
复甲方盈利能力、取得重整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为出发点,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自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政策的框架下,支持甲方庭外重组及重整工作,
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有条件受让部分甲方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票、论证完
善《投资方案》及《经营方案》等。
  (三)重整投资方案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重整投资方案如下:
  根据《投资方案》,本次投资目的在于乙方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金鸿控股庭
外重组及重整,认购金鸿控股根据重整计划转增的股票,成为重整后金鸿控股的
控股股东,取得金鸿控股实际控制权。
  双方确认,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本次投资的投资主体。
  双方确认,甲方现有总股本 680,408,797 股,本次重整过程中,甲方将按一
定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乙方拟受让甲方 255,153,299 股转增股票(大写:
贰亿伍仟伍佰壹拾伍万叁仟贰佰玖拾玖股)。在根据《招募公告》所确定的重整
投资人中,乙方拟受让的转增股票数量最多,且标的股票不低于(含本数)甲方
重整后总股本的 15.00%。
  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标的股票,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转增后中
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如股票数量与股比不
一致的,以股票数量为准。
  双方确认,乙方受让标的股票的条件如下:
写:伍亿贰仟玖佰肆拾肆万叁仟零玖拾伍元肆角叁分)重整投资款。乙方在本次
投资中受让标的股票的每股价格,不低于交易基准价的百分之五十;
的产业经验,以及与甲方的高度协同优势,协助金鸿控股整合产业资源,助力能
源相关主营业务转型升级,全面改善提升甲方的盈利能力;
票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
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该等转增股票(登记日以受让股票实际登记至乙方提交的证券账户之日为
准),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转让除外;
资人的人选。财务投资人认购价格原则上参考乙方认购价格(具体以法院及监管
部门认可为准)。
  双方确认,由于金鸿控股重整受理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及最高院
的批复,因此,若中国证监会、最高院、深交所等有权部门对本协议约定的投资
金额、股票受让价格及数量、投资方式等相关内容提出修改要求,为顺利实施重
整,在不影响乙方实现投资目的条件下,双方应当配合对投资金额、股票受让价
格与数量、投资方式等涉及本次投资的内容进行协商一致后调整,并就相关调整
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不影响本协议确定的交易基准价。
  在甲方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取得乙方认可的前提下,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数
量、受让对价款及受让条件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最终以法院裁定批准生效
的重整计划为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为准。
  自前述转增股票实际登记至乙方提交的证券账户之日起,乙方有权按照所持
的甲方股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享有股票的全部所有权及其附带的一切权益。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有权进一步委托法律、审计、评估、产业、券商等中介
机构对甲方及下属公司开展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甲方及辅助机构应予以配合,
并最终由各中介机构出具尽调报告,作为乙方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和
参考。
 (四)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和表决
正式重整受理,重整计划草案制作、提交、表决、批准,以及重整计划执行等相
关工作。
组方案(如有)、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本次投资的相关内容,甲方及辅助机构/
管理人在制作庭外重组方案(如有)、重整计划草案过程中应当就涉及本次投资
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转增比例、投资人受让股票的价格、以股抵债价格、就预
计负债所预留的股票数量、已审查确认债权、债权清偿方案发生变化等)及时书
面通报乙方。
权人会议审阅,为便于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支持并经金鸿控股债权人会议表决
通过,甲方可能在本协议签署后,对本协议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并列入重整
计划草案,但除非获得乙方提前书面同意,该等调整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协议下的
权益、加重乙方义务或减免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方对重整计划草案的书面认可。乙方一经确认,双方均不得单方面修改重整计划
草案。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安排
  双方确认,乙方已向甲方及辅助机构共同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 5,000 万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在签署本协议之后,乙方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
转为本协议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双方同意,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自动转
化为重整投资款,乙方应当将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重整投资款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支付要求及银行账户信息
等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双方同意,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缴付完毕全部投资款后,甲方应于转增股
票生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启动标的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证券账户的程序,乙方应
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标的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
  双方确认,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资金应当全部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
汇票等任何远期票据或非现金形式予以支付,亦不得以外汇或境外人民币的形式
予以支付。
  双方确认,重整投资款将按照生效重整计划的规定,主要用于支付甲方破产
费用、共益债务(如有)、清偿金鸿控股负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等合理用
途。
 (六)陈述、承诺与保证
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
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股票受让价格与数量、投资方式等相关内容提出修改要求,为顺利实施重整,在
不影响乙方实现投资目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对投资金额、股票受让价格与数
量、投资方式等进行调整,并与乙方就相关调整签署补充协议;
全生产,维护与客户及供应商良好合作关系,确保管理层和核心人员稳定,避免
核心资产减值流失;
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规定使用乙方因受让转增股票向甲方支付的重整投资
款;
协议履行及重整计划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及其受让主体确保不谋求、不联合谋求金鸿控股的控制权;
监督角色,故甲方承诺不会基于本次投资及本协议履行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向
见证方主张任何权利和责任。
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
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批及决策程序;
股票受让价格与数量、投资方式等相关内容提出修改要求,为顺利实施重整,在
不影响乙方实现投资目的条件下,乙方应当配合对投资金额、股票受让价格与数
量、投资方式等进行调整,并与甲方就相关调整签署补充协议。变更内容涉及实
质性调整,需经乙方重新履行决策程序,未能通过国资审批,不视为乙方违约;
计划执行相关工作,与甲方共同积极推动解决破产重整受理、重整计划草案制定
及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障碍;
公告相关要求;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
时提供资金来源相关信息,且有足够能力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全额支付重整投资
款;
露的可能对本协议履行及重整计划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股价、资产、负债、财务、经营等方面的风险以及过渡期合理变化情况。除本
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承诺不以上市公司的现状、瑕疵及其潜在可能的变化和风
险为由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营;重整完成后,乙方将充分利用自身相关优势为甲方经营发展提供支持,全面
提高甲方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保障甲方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为湖南省衡阳市,且上市公司总部不会迁出湖南省衡阳市;
监督角色,故乙方承诺不会基于本次投资及本协议履行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向
见证方主张任何权利和责任;
约定的锁定期的相关安排。
  (七)协议的生效、延续、变更与解除
批复,甲方的重整工作受到最高院、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权部门的监管,若
前述有权部门对本协议约定的重整投资方案提出修改要求,为顺利实施庭外重组
及重整,双方应配合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调整,并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调整内容。
  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增加或删除均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
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将被视
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则以补充协议的
内容为准。
权人会议和/或债权人委员会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反馈意见和/或表决结果,以及法
院、监管部门反馈等客观情况进行调整。为顺利实施庭外重组和重整,双方应及
时进行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调整。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及法律适用和争
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甲方破产;
板块价值发生根本性变化,且无法通过整改弥补;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投资目的无法实现;
务且无替代解决方案;
定的相关内容存在实质性差异;
(如有);
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和重整投资款。
恢复原状,权利与义务、义务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但任何一方仍
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有)。
  四、关于产业投资人受让股份对价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产业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为 2.075 元/股。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
重整相关事项》第八条“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引入重整投资人的,应当明确重整投
资人相关信息及其参与重整的条件、获得的股份数量和价格,合理确定重整投资
人投入资金的用途。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
五十。市场参考价为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日前二十、六十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规定,本次重整中,转增股份的市场参考价为本协议
签订之日前 120 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 4.15 元/股。产业投资人认购转增股份的价格均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重整投资人过程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
于推动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
情况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若公司庭外重组
及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
时在引入重整投资人后,注入增量资金,恢复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风险提示
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
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业指数,短期波动幅度严重偏离市场走势。自 2026 年 2 月 10 日披露《关于被债
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至 2026 年 4 月
公司近 7 年来净利润连续亏损,且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5 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目前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后先行进
行庭外重组,并未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短期波动幅度严重偏离市场走势,严重偏离大盘指数。公司已多次披露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暨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多次提示公司股票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股
票价格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 2022 年度至
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
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6-005),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在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非标意见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沙河金通失控事项系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之一。公司
通母公司华东公司与湖州岩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股权转
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六)项“连续
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开采工艺技术水平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其主营业务为钠长石、高岭土等传统陶
瓷原料的开采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产品主要
用于生产地板砖、陶瓷杯等传统陶瓷制品。受下游行业不景气影响,2025 年上
半年神州界牌营业收入为 1,530.87 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 2.39%,较 2024
年同期降幅明显;净利润为-149.87 万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 0.35%,占比较
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
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技改完成复产后,神州界牌的矿山性
质及产品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仍仅限于传统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等下游领域,
不会用于光伏玻璃、高端陶瓷、电子玻璃等所谓“核心刚需原料”,与半导体材
料、晶片等高科技领域无任何关联。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
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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